院务公开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稿)

发布时间:     来源:     作者:院办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院务公开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院的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结合我院实际,特修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通过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我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李廷荃

副组长:李宏宇  蔡晓丽  李艳彦  王  震  乔之龙

        武登龙  高建忠

成 员:段秀卿 韩亚鹏  张  斌  毕守红 鲍莉晶  

张  杰  袁晓霞  李变花  徐春艳  王彦俊  

刘海涛  牛晓瑄  王丽芳  武红岗  宋明亮

        胡庆国  崔志刚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

职责:

1、各部门要将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重要项目及内容及时向社会、患者、职工公布。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2、院务公开涉及的部门要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社会、患者、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修正和整改。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院务内容

1、医疗服务信息。

1)医院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编制、职能科室设置情况。

2)主要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注册的情况。

3)门诊、急诊、住院就诊程序,医师、护士安排。

4)工作人员在岗时佩戴注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

3、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规定。

2)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患者公开的院务内容

1、收费信息。

1)住院病人实行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每天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2)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复制服务。

(三)向职工公开的院务内容

1、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思路和重大改革方案。

2、选拔任用干部和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3、职工职称晋升、评优评选情况。

4、医院的基本建设、重大维修、物资采购的招投标情况。

5、国家重点监控的药品使用情况。

6、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7、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解聘、辞聘的标准和程序,薪酬体系。

8、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9、医德医风建设及奖惩制度落实情况。

10、年度财务预决算和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11、其他按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

1、向社会公开的院务内容通过医院官网公开。

2、向患者公开的院务内容通过在门诊、病房以及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专栏,电子显示屏,咨询电话,投诉信箱,编印、发放宣传资料,院长接待日等形式公开。

3、向职工公开的院务内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全院职工大会、党员大会、行政例会、职工座谈会等会议形式,文件、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设立院务公开栏,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公开。

五、具体要求

1、院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及时公开社会、患者、职工关心的问题。

2、各部门要将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重要项目及内容及时向社会、患者、职工公布。

3、要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社会、患者、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修正和整改。

4、建立院务公开监督机制,对院务公开工作中社会、患者、职工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监督院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并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进行考核。每年年底由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社会相关部门、职工和患者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使院务公开工作形成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六、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实施办法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