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医改组发[2016]1号)、《山西省医改办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医改办发[2017]4号)等要求,我院自2017年7月1日零时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查费合并,取暖费、空调费与床位费合并。
为避免6月份旧诊查费与7月份调价后的新诊查费之间价格差问题:
1、6月23日起暂停预约7月份各诊疗时段的号源。
2、7月1日10:00起开放7月1日至7日的号源。
3、7月1日起预约规则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物价收费科
附件一